【12港人案】12港人案另一未成年被告再提訊 保釋金被充公續還押候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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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01/14 17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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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港人案中一名當時17歲青年被遣送返港,今於區域法院再提訊,被告續還押及被充公保釋金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12港人案中,當時1名未成年涉案青年被遣送返港,完成14天隔離後,今(14日)午於灣仔區域法院提訊,被告暫毋須答辯。案件押後3月2日再訊,屆時將與同案被告一同提訊,其間被告須還押候訊,法官另充公被告的3,000元保釋金。

被告廖子民(現年18歲),被控1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,及1項交替控罪,即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。控罪指,被告於2019年9月在香港串謀他人用火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,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會否受到危害。

被告早前遣返回港後須隔離檢疫14天,今午再提訊。控方申請案件押後,屆時將與其他被告一同處理。辯方不反對押後,並指被告正處理法援申請。

裁判官押後案件至3月2日再訊,期間被告須還押,裁判官另充公被告的3,000元保釋金。

同案被告為鄧棨然(31歲)、鄭進(32歲)、鄭子豪(18歲)及李威龍(26歲)。其中鄧棨然及鄭子豪亦涉12港人案,早前於深圳鹽田法院被分別判監3年及7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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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